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六周年
第二届中华之光(派顿杯)全国书画作品展
征稿范围要求及其他
征稿范围:
邀请我国著名书法家、画家、篆刻家、文化界知名人士创作作品,同时在中国书画报、美术报、书法报、中国书法杂志等主流书画篆刻媒体发布公告,广泛向全国各省市、港、澳、台地区美协、书协会员、西泠印社社员,各大艺术院校、书画院、书画篆刻社团、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和书画篆刻家征稿。
要求及其它:
书法:毛笔书法(草、篆书须注释文)
绘画:中国画、水彩画。
篆刻:不限。
书画作品:创作内容不限,风格不限。
篆刻作品:创作内容不限。每件篆刻投稿作品限定印蜕二枚,附边款。篆刻作品来稿一式两份。一份供评审用,另一份供展出、出版用。
书画作品以竖幅为主,尺寸不小于四尺整纸不大于八尺整纸。
篆刻作品请将二枚印蜕及边款粘贴在竖式(尺寸30cmX15cm)宣纸印屏上,并在空白处注明每方印蜕的印文及篆书、草书边款的释文、印面尺寸、创作时间等,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获奖篆刻作者寄篆刻原石,原石归组委会所有。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参展资格。
作品无需装裱。请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写清作品题目、尺寸,作者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通联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。个人百字艺术简历、2寸彩色照片1张。每位作者务请在信封上注明“第二届中华之光展”字样。作品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,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。也可将个人照片及简历发至组委会电子信箱。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,不退稿。作品所有权、展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、宣传权、解释权归组委会归所有。凡投稿者均视为承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。
征稿时间:
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7月8日止(以当地邮戳为准)。